2009年12月22日01:20  東方早報
from:新浪娛樂


韓庚 劉行喆 早報資料

  繼今年7月底東方神起三成員狀告SM公司、要求解約以來,SM又收到一顆重磅炸彈。該公司人氣組合Super Junior的中國籍成員韓庚昨日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契約無效,並要求解約。據悉,藝人違約將可能面臨高達數十億韓元(新浪娛樂註:100韓元約兌換0.6人民幣)的違約賠償。

  辯護律師

  不公平條例很多

  昨日,韓庚的辯護律師金津旭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爭論的焦點和之前東方神起的三名成員的專屬契約的訴訟差不多,韓庚的13年的專屬契約中,不公平的條例確實很多,所以才提出訴訟。」據他介紹,此次韓庚向法院遞交的訴訟有兩個,「分別是解除不公正的專屬契約,以及在專屬契約完全解除之前,使法律效力終止,並能暫時按照自己意志活動。」而對於此前東方神起三成員的「解約案」遲遲沒有結案,韓庚也有所顧慮。律師透露,韓庚希望案件能盡快被法院審理,早日恢復自由身,「東方神起的解約案,從申請到一部分訴訟完成,耗時2個半月。韓庚也不想花這麼長時間。」而昨日記者致電所屬公司SM娛樂公司中國部,相關負責人付小姐表示,目前公司聯繫不上韓庚。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時,韓庚的電話仍處於關機狀態。

  合作夥伴

  韓庚有意回國發展

  韓庚解約後該何去何從?韓庚友人透露,韓庚近年來擔任SM針對中國市場從SJ分支出來的組合SJ-M的隊長,看到在中國發展的良好勢頭,有意回國發展。據悉,因為與何炅的私交甚好,SJ-M頻頻亮相湖南衛視。上月,韓庚更是以個人身份出席了《勇往直前》日本特別節目。昨日記者致電《勇往直前》製片人宋點。他告訴記者,韓庚以個人身份參加節目並非「單飛」前兆,而是獲得公司認可後的行為。不過宋點透露,在節目錄製間隙,韓庚曾透露他壓力很大,「韓庚說,在韓國發展壓力很大,公司管理嚴格,雖然來過日本多次,只能在車上看看街上的風景,沒有自由。在與湖南衛視多次的合作後,韓庚也感慨國內工作環境輕鬆,有意在國內發展。」

  粉絲

  疑似為演唱會炒作

  對於昨日爆出的韓庚要與SM公司解約的新聞,有網友揭露:「這則新聞在韓國的網站上沒有出現,這明顯是SM公司再次利用韓庚在中國的人氣而炮製出的假新聞,目的是為明年的演唱會造勢。」網友還列出證據稱,2010年1月23日將在北京五棵松體育館舉行的Super Junior The 2nd ASIA TOUR北京站,12月18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售票。據悉,明年1月10日,Super Junior將在中國廣州開始亞洲巡演。明年1月23日,SJ還會在北京開唱。而韓庚作為SJ組合中唯一的中國成員,是SJ在中國人氣的重要保證。同時,湖南衛視方面即將在深圳舉行的演唱會目前確定出席的明星中就包括SJ-M。昨日記者致電湖南衛視總編室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之前確認的名單中確實有SJ-M,截至目前還沒有聽說有任何變化。」


韓庚已向韓國法院提交訴訟 恐面臨巨額賠償(圖)
2009年12月21日15:10  
from:新浪娛樂


                                                                                                                                       




韓庚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法院開出的受理證明文件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新浪娛樂訊 今天上午,韓庚正式向韓國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這一重磅消息引起多方猜想,韓庚是第一個與國外經紀公司產生合約問題的中國藝人,這一跨國合約也引起了大家的強烈關注。依據雙方《專屬合同》規定,藝人違約將可能面臨高達數十億韓幣的違約賠償。

  眼下歌迷最關心的問題是SJ將何去何從。由於SJ是超大型組合,並且之前也出現過組合成員由於各種原因離隊或者不參加組合演出的情況,所以韓庚與SM解約,SJ是否會有大的調整也具有不確定性。但是,由於韓庚在組合中的重要地位,相信SM也絕不會輕易放手,而如果依據雙方《專屬合同》規定,藝人違約將可能面臨高達數十億韓幣的違約賠償。

  在韓國,藝人與公司之間的存在一些或大或小的矛盾,此問題由來已久。韓國演藝合同之苛刻也早已是眾所周知,其期限一般在13年以上並且藝人收入分配比例極低,一度被稱為「賣身契約」。為保障藝人利益,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於今年7月出爐《大眾藝人標準合同》,鼓勵調整藝人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以達到緩解其矛盾的目的。但是,由於娛樂公司相對於藝人,特別是新人的絕對強勢地位,再加上該規範並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所以無法擺脫被束之高閣的命運。韓庚提出解約,無疑是對韓國娛樂界敲響的又一記警鐘,迫使人們思考藝人與公司之間到底應該以何種方式相處,而韓國娛樂業到底應該以何種思路才能實現更健康地發展。

  附: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訴狀受理證明

  訴狀-受理證明文件

  案件編號:2009가합143410
  案件名稱:確認專屬合同效力不存在
  原告:韓庚
  原告代理人:法務法人韓結
  被告:株式會社SM ENTERTAINMENT
  茲證明,本院就上述案件於2009年12月21日收到訴狀。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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